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申扎县)项目项目(2标段(包))补充文件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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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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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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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县)项目项目(2标段(包))补充文件

递交时间:2024-04-12 11:53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90天
180,000元 人民币
9,311,000元 人民币
综合评估法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县)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3-03-25

二、更正信息

更正内容 :

一、招标公告中十、注意事项 10.4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现更正为:10.4各投标单位须按《**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二、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前后不一致以 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100%

当投标单位家数 < ≤7家时,计算平均值;当投标单位家数≥7家时,去掉投标报价最高的1家,最低的1家,然后计算平均值。

偏差率=(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E1=0.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E2=0.2;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为准。

三、清单名称与招标文件名称不一致,以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为准。

四、现将招标文件中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审查的)1.4.3 (19) 被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这条删除。

五、现将招标文件中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适用于已进行资格审查的)1.4.3 (20) **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网站上的相关行为记录的;更正为:**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的相关行为记录的;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定开标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

地 址:**市**县

联 系 人:格桑

电 话:180****001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柳梧新区察古大道奥特莱斯写字楼南座15楼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6****3309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4-12
信息变更
那曲市羌塘高原腹地高寒草原生态保护与修复(申扎县)项目项目(2标段(包))补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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