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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略)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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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环评单位 |
1 | 关于葫芦岛北方实业集团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加油加气站站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葫环东审[2024]18号 | (略) | 沈阳东环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