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建设情况
(略)h。
(略)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5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36%。
二、项目验收内容
本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县牧光互补一期50兆瓦光伏储能电站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内容进行验收,包括主体工程(光伏阵区、110kv升压站、集电线路)、配套辅助工程(储能系统、场地(略))、环保工程等。不包含110kv并网线路输出工程。
三、项目建设过程
(1)(略)**县人民政府以“岗政函[2023]8号《关于申请开展**县牧光互补一期50兆瓦光伏储能电站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请示的复函》”同意建设单位在**县开展相关项目前期工作;
(2)2023年3月30日,**县自然**局以“岗自然资[2023]20号《关于****县牧光互补一期50兆瓦光伏储能电站一体化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的初审意见的报告》”同意通过用地预审;
(3)(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日行审服字[(略)关于****县牧光互补一期50兆瓦光伏储能电站一体化项目备案的通知》同意项目备案;
(4)(略)**市自然**局出具项目用地预审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XY(略)号);
(5)2023年7月,**征程环保产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并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县牧光互补一期50兆瓦光伏储能电站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略)**市生态环境局以“日环函[(略)关于****县牧光互补一期50兆瓦光伏储能电站一体化项目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批复;
(6)2023年10月19日,(略)与国网**电力有限公司签订**电网电源接网协议;
(7)2023年9月,****县牧光互补一期50兆瓦光伏储能电站一体化项目开工建设。
(8)2023年12月完成全部工程建设内容,2024年1月投入试运行。
四、项目验收过程
2024年4月18日,(略)委托(略)承担本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略)立即派技术人员踏勘现场。2024年4月25日监测单位进行验收监测。(略)于2024年4月28日完成验收调查报告表的编制。
五、验收公示
1、公示时间
自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30日公示1个月时间
2、公示内容
****县牧(略)报告表。
3、联系方式
①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②承担验收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机构名称:(略)
联系地址:**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16号孵化园区2号一层002室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