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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略)
项目名称 | 聂**当木江乡清洁能源供暖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地区聂****自治区**市聂**当木江乡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7200 |
建设单位 | 聂**住建局 | 法定代表人 | 孙守林 |
联系人 | 潘豪 | 联系电话 | 177*(略) |
项目投资(万元) | 1450 | 环保投资(万元) | 1.485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05-07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略))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当木江乡乡镇党政机关、学校、派出所、卫生院等建筑,建筑面积7200平方米,室内供暖供热水及其附属工程。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早间八点(略),避免(略) | ||
承诺:聂**住建局 孙守林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略) 聂**住建局, 孙守林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