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溪街道下三合村金源工业区第459号集体建设用地地块租赁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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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源工业区第459号集体建设用地 地块租赁招标公告
2024年5月11日

****金源工业区第459号集体建设用地

地块租赁招标公告

****金源工业区第459号集体建设用地地块租赁期限将至,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进乡村产业**,助力“百千万工程”促城乡协调发展,根据《**市**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办法》及《汕****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办法》(汕龙办发【2017】62号)、《关于印发〈**区农村集体“三资”交易重大事项决策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汕龙农资建办[2020]10号)等文件规定,经村“两委会”商议同意及聘请评估机构评定合理价格,拟按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通过后,再将该地块的经营使用权按规定在新溪街道农村集体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标方法:为支持村民经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理顺解决历史存在问题,考虑原租户的历史贡献及搬迁成本等实际情况且原租户有意愿续租,经召开村两委会议商议同意,聘请**南粤房地产土地资产评****公司进行评估,拟定续租合理价格。按“三资”交易重大事项决策通过后,以一个竞投人模式按规定在街道三资平台公开交易,续租给原租户经营使用。

二、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

序号

地块名称

地块面积(m2

评估价格(元/m2/月)

20年总租金(元)

首年租金(元)

竞投保证金(元)

备注(原租户)

1

下三合村金源工业区第459号集体建设用地地块

3333.0

8.00

****510.40

319968.00

150000.00

谢初鸿

三、土地租赁期限:共20年,自2024年8月1日至2044年7月31日止;

四、租金收取:租金收取为逐年收取。20年分为四期,每5年为一期,1-5年为第一期,6-10年为第二期,11-15年为第三期,16-20年为第四期。第一期租金收取按地块评估价319968.00元/年逐年收取,第二、三、四期租金收取以第一期的评估价为基准价逐期递增5%后逐年收取(其中第二期租金收取为335966.40元/年,第三期租金收取为352764.72元/年,第四期租金收取为370402.96元/年)。

签订《租赁合同书》之前应缴清首年租金和竞投保证金(具体详见租赁标的物基本情况表。竞投保证金作为合同履约押金,若无违约于合同到期后10日内无息退还,若违约不予退还,计入集体其他收入),以后每个缴费年度租金应提前一个月内缴清,逾期未缴交的视为违约,村可解除租赁合同并不退还保证金。

五、报名时间、地点:2024年5月15日(周三)至5月17日(周五)上班时段为接受报名时间。原租户未能还清拖欠租金的,不能参与竞标。报名参加竞标者需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缴纳该地块的首年租金和竞投保证金。竞投人要先将首年租金和竞投保证金分2****联社信社户头(户名:**市**区新****联合社;帐号:800********889859 ;开户行:****银行新溪支行,款项备注为:下三合村金源工业区第459号集体建设用地地块首年租金、下三合村金源工业区第459号集体建设用地地块竞投保证金),后凭上述2笔汇款单到在规****村委会财务室报名登记,经村确认出具《同意参加竞投证明书》后方可参加竞投。

六、竞投(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定于2024年5月21日上午9:10举行,地点设在新溪街道****交易中心交易大厅(请准时参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村将收回土地使用权另行招租并退回首年租金,竞投保证金按违约不予退还)。竞投者凭村出具的《同意参加竞投证明书》和身份证进场。中标者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经公示期满,中标者需在成交确认书规定的****联社签订租赁合同书,未按时签订租赁合同书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村将收回土地使用权另行招租并退回首年租金,同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按违约不****联社集体所有,计入其他收入。

七、看样。本竞投项目不组织看样。竞投人参与报名视为已对交易标的物状况充分了解,按照本公告规定参加交易,中标者因生产经营需要办理一切相关手续及水电设施,由中标者自行办理,费用自负,村委会只负责出具场地证明,消防及其他安全问题均由租户负责。

八、其他规定:

(1)第一至第四期租金应在上一期到期时提前一个月内缴交,逾期未缴交的,村集体将有权收回土地,解除合同。

(2)续租期满,如若集体将土地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原租户有优先权。

(3)承租方必须按照合同条款进行土地使用和经营,不得违反国家土地使用的相关政策,合法经营,安全生产,不污染环境,违者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合同履约押金不得退回。

(4)合同期满后或合同解除,地面建设及搭建物与附属设施无偿归属出租方所有。

九、公示时间:2024年5月11日——2024年5月17日。

十、本公告未****村委会解释。

附:土地宗地图。

新溪街道****交易中心 ****委会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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