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滨河路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6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0]**市**区川姜镇滨河路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市**区川姜镇滨河路道路工程
标段编号 ****001001 标段名称 **市**区川姜镇滨河路道路工程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5月16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5月27日
工程类型 市政工程施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市**区川姜镇滨河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川姜镇滨河路道路工程****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区川姜镇。

2.1.2建设规模:**市**区川姜镇滨河路道路工程,南起于世纪大道,北止义成路;全长约542.55米,道路宽度为12米;本项目主要包括土方、道路、排水、交通设施和照明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493.6万元。

2.1.4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土方、道路、排水、交通设施和照明等工程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备安全考核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投标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7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网上发布。

9. 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川姜镇

地 址:

**市**区锦绣路11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

韩女士

联系人:

陈先生、秦女士

电 话:

133****6660

电 话:

150****7585、159****7148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特殊公告 [0]

**市**区川姜镇滨河路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区川姜镇滨河路道路工程****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市**区川姜镇。

2.1.2建设规模:**市**区川姜镇滨河路道路工程,南起于世纪大道,北止义成路;全长约542.55米,道路宽度为12米;本项目主要包括土方、道路、排水、交通设施和照明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493.6万元。

2.1.4工期要求: 15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签发的开工报告时间为准。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土方、道路、排水、交通设施和照明等工程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具备安全考核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的,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并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提供电子证书或未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投标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27日9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7日 9 时 30 分。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网上发布。

9. 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交易中心不收取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市**区川姜镇

地 址:

**市**区锦绣路118号****公司办公楼三楼

联系人:

韩女士

联系人:

陈先生、秦女士

电 话:

133****6660

电 话:

150****7585、159****7148


报名信息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相关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附件(1)
招标进度跟踪
2024-05-16
招标公告
[0]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滨河路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当前信息